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7月17日通过了第102号公告,对《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》进行了修订。这部重要的环保法规在该次会议中得到了审议通过,标志着其内容将进行更新和完善。新的《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》自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旨在强化海南省的环境保护工作,提升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力。
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是海南省于1990年2月18日由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制定的法规。这部条例旨在保护和改善海南省的生态环境,确保可持续发展。它经历了多次修订,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需求和法律规定。
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,防范环境污染,推动生态省建设,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相关法律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。
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是海南省于1990年2月18日由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制定的法规。这部条例旨在保护和改善海南省的生态环境,确保可持续发展。它经历了多次修订,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需求和法律规定。
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,防范环境污染,推动生态省建设,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相关法律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。
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7月17日通过了第102号公告,对《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》进行了修订。这部重要的环保法规在该次会议中得到了审议通过,标志着其内容将进行更新和完善。新的《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》自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旨在强化海南省的环境保护工作,提升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力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、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,建设生态省,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,提高人民生活质量,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中,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机制。首先,县级以上政府的环保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合作,编制并经批准实施环境保护规划,规划需明确环保目标和区域定位,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域的开发利用,并与主体功能区划、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相协调(第十二条)。
1、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,第58号,宣布《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》已通过,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。此公告于2007年10月1日公布。《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》于2007年9月29日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,旨在加强松涛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。
2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、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,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。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和有关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。省人民政府设立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。
3、松涛水库位于海南省三亚市,是海南较大的水库之一。其水域广阔,鱼类资源丰富,吸引了众多钓鱼爱好者前来垂钓。 钓鱼规定和注意事项 虽然松涛水库允许钓鱼,但游客在钓鱼时仍需遵守相关规定,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。例如,可能需要购买门票或者遵守特定的钓鱼时间和地点限制。
4、松涛水库大坝:徒步的起点可以从松涛水库的大坝开始,这里是水库的标志性建筑,可以欣赏到水库的全貌和周围的山水风光。大坝上视野开阔,是拍照留念的好地方。环湖步道:沿着水库边缘有一条环湖步道,适合悠闲地散步或者慢跑。
5、合理安排时间:根据路况和游览内容,合理安排时间,不要超过指定时间返回或错过当地的特色活动。在自驾游过程中,务必保持注意力集中,不超速行驶,遵守交通规则。同时要保持环境整洁,不乱扔垃圾。在景区内的游览时,还要遵守相关规定,保护环境,维护景区的秩序。